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2009-10-14
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党的建设的内容之一。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既要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在开展各项建设中,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通过抓住防止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着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抓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水平。
网站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版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电话:010-88250000 电子邮箱:cpa71@cicpa.org.cn
京ICP备 05032222-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60号 您是本网站第 位访客,谢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