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
党员骨干进修班(第八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
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进修班(以下简称行业党校班)经中央党校批准设立以来,已经连续举办7期,成为培养行业党员骨干、行业党务工作者的重要阵地。根据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2017 年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第八期行业党校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行业党组织、注协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 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同志或党员合伙人(管理人员)。学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参加工作8年以上,年龄在35-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招生方式和资格审查
招生采取普招与点招相结合方式进行。各省区市行业党组织至少选送1人,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和党员数量较多的省份可适当增加名额。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将向部分规模较大、党建工作基础扎实的会计师事务所定向点招。
学员资格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中央党校逐级审查,请各省区市行业党组织务必按照招生条件审核拟选送学员资格。未通过审核的学员,随时取消学员资格。
三、教学内容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问题,学习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军事、当代世界思潮和当代世界民族宗教等课程和其他方面的必备知识,结合理论学习和党性分析开展党性教育,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提高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和研究实际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在完成中央党校规定的主体课程的基础上,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事务所工作和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特点,开设相关特色课程,通过户外拓展、主题研讨、专题座谈,赴中央国家机关和大型企业参观调研等活动,加强综合分析能力、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水平的培训和训练。
四、培训时间
根据中央党校关于主体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2017年培训时间初定4月下旬开班,7月中下旬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方式和地点
行业党校班实行全脱产住读的办学方式,办学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费用安排
学习期间,向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用5000 元,其余费用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选派行业党员骨干参加行业党校班学习,是加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行业党建骨干力量的重要途径。选派学员情况将作为对各省级行业党组织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对按要求完成学业、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的学员,在校学时转化为注册会计师一个考核周期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按照中央党校管理规定,学员参加党校学习期间请假不得超过7天,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否则,将取消学籍。请报名参加党校学习的同志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务。
(四)各省区市行业党组织确定人选后,请填写报名回执(电子版),于2017年4月1日前发送至中注协行业党建工作部 。
联 系 人:高魁
联系电话:010-88250341,13811512925
电子邮件:gaokui@cicpa.org.cn
附件: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第八期进修班报名回执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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