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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4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书记于宏主持召开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于宏书记首先传达了省财政厅王庆江厅长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服务意义重大,要召开全省行业动员大会专题部署,切实把活动开展好”的指示。围绕落实庆江厅长指示和省财政厅2014年工作要点,会议重点研究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启动并有序开展,于宏书记提出了如下明确要求。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定于5月6日召开由各市(地)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321家会计师事务所、117个事务所党支部参加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强化活动指导。在省财政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具体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财政厅副巡视员、行业党委书记于宏任办公室主任,行业党委副书记张捷、专职副书记李公民、注册会计师管理处处长姜玉琴任办公室副主任,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行业党委委员各确定一家事务所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示范带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要向各市(地)派出督导组,各市(地)行业党组织也要派出督导组。了解和督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督导组要认真审阅事务所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等,全程参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简报、行业会刊、行业网站,大力宣传事务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要重视典型宣传,丰富报道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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