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协行业党委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 积极争取解决行业的实际问题
2009-09-28

   

    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始终坚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解决实际问题为手段、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基本观点,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查找、积极解决阻碍行业发展的各种问题是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在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环境下显得更为迫切。

一、行业党委积极反映困扰行业发展的实际问题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调研阶段,行业党委专门向行业印发了《关于收集会计师事务所在抗击金融危机中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通知》。同时,党委主要领导直接深入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研,最后整理归纳形成:(一)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税收负担;(二)拓展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市场;(三)改革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服务需求社会化;(四)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人员进出境问题;(五)解决会计师事务所人事档案管理问题等。并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扶持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通过市委第十指导检查组报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实践办”)。在第十指导检查组和市委实践办的协调下,先后收到市地税局、贸工局、人事局、审计局、外事办等五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书面答复。

二、落实解决情况

(一)关于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税收负担问题。

我会建议:参照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做法,统一实行核定征收的方式。

市地税局答复:核定征收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针对依法可以不设账簿,或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或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等情形的纳税人采取的方式,因此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但是否核定征收与税负的轻重并无直接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727日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国税发[2009]114号),明确“加强中介机构税收管理。对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税收,不得实行核定征收。”

(二)关于拓展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市场问题。

我会建议:鼓励、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为已经“走出去”的深圳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出资和民间捐赠援建地震灾区的项目进行审计;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为事业单位提供会计、审计服务;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刺激经济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

该问题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其中:

1.市贸工局答复:正在研究制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扶持政策,包括:如何将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合资或全资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纳入到市财政扶持范围,对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给予资金扶持;如何在中国·越南(深圳—海防)合作区以及我市在国内设立的其他工业区内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由市政府出资建设,对入驻该平台的我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无偿的办公场地与基本办公设施;如何对入驻公共服务平台的我市会计师事务所的投资前期费用和部分运营费用给予政府财政扶持。

2.市审计局答复:关于援建地震灾区资金的审计,“市政府已要求对政府出资援建陇南灾后重建项目由审计机关进行现场审计”,“民间资金援建项目审计工作我局未介入”;关于扩大政府购买会计审计服务市场的问题,“我局在……人力不足情况下,将继续严格按《深圳市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购买中介专业服务”。

(三)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人员进出境问题。

我会建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务部、公安部、财政部等国家九部委《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允许我市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办理商务进出境手续。

市外事办出入境审批处答复:如走因公渠道,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向其申请开户,解决行业执业人员商务进出境问题。

(四)解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问题。

我会建议:政府免费为会计师事务所保管人事档案。

市人事局答复:已启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改革,拟围绕人事档案管理的公益性属性,由政府出资购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服务,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在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免费保管。

(五)改革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培育企业秘书服务市场问题。

我会在市财政局的帮助下,自2006年以来,与市工商局进行研究、协调,但由于涉及国家工商登记制度的问题,深圳市工商局只能先推出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业务。协会将就此问题继续和市工商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

近期,《中国会计报》连续对企业秘书服务市场放开问题进行报道,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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