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0-08-16

                                                          陕财创先会办〔2010〕4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领导)小组、行业党组织: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推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开展,充分发挥市级行业党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     陕西省财政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     

      行业委员会             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会计师  创先争优  考核评价    办法    通知 

 报: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

 送: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陕西省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创先会办〔20103号)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各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抓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通过综合考评与单项考评相结合、定期考评与日常记录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既注重综合考核,又加强平时考核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评价工作主要按下列四个因素进行,并对受到表扬和批评的事项予以统筹考虑:

(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及时成立指导(领导)机构、制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建立联系点、经常性督查制度,注重发挥地市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等。

(二)活动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及时完成省财政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省行业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适时组织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全行业的“个十百千”工程(1走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前列的行业、10家先进地方行业党组织、100家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1000名优秀个人)和我省行业的“双十百”工程(10家先进基层党组织、10家诚信会计师事务所,100名优秀注册会计师、100名优秀青年标兵),因地制宜、因所制宜、因时制宜开展“创先争优、献计献策”活动、“党性教育”活动、“党委委员下基层调研”活动、“党员展形象”等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等。

(三)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市级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制度、活动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行业党建工作保障制度、行业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成效情况。主要包括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活动受到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欢迎,在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上有新进展、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和内外和谐上有新气象、服务财政经济和客户社会上有新进步、加强基层党建上有新突破等。

第六条 考核评价采取百分制,按第五条所列四个因素加权加总得出。其中,组织领导占20%、活动推进占30%、机制建设占20%、工作成效占30%

具体考评内容见附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明细表。

第七条 市级行业党组织建立大事记,每个月上报一次,重大活动应编发简报,有关文件、简报等应及时上报。

第八条 各市级行业党组织上报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的,酌情扣减相应得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考核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各市级行业上报信息,由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根据考评内容综合评定,必要时可进行抽查。

第十条 考核评价结果将公开通报,并作为对市级行业党组织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以及省行业党委拨付行业党建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将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明细表

 

因素

考评内容

组织领导情况20%

及时成立指导(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指导(领导)小组成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及时制发实施方案,争创主题贴近实际,活动载体特色鲜明、务实管用,能体现本地区行业特色。

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指导(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做动员,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定期召开指导(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持续推进活动。

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点评指导,并按照省行业党委的部署,接受同级行业党组织的互评,每人每年至少一次。

建立经常性督促检查机制,行业党组织党委委员经常深入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中调研指导。

注重发挥地市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

因素

考评内容

活动推进情况30%

认真完成省财政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省行业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向省行业党委上报信息材料及时、质量高。

适时组织召开本地区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等,总结交流经验做法。

适时通过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因地制宜、因所制宜、因时制宜,认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

党建带群建,广泛组织和吸引群众参与。

注重培育、树立、推广先进典型。

实施全行业的“个十百千”工程和我省行业的“双十百”工程,措施实,效果好。

通过编发简报、开辟专栏、借助媒体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创造的经验做法、推广的先进典型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交流会议上推介。

因素

考评内容

机制建设情况20%

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活动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健全完善行业党建工作保障制度。

健全完善行业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其他创先争优活动和行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成效情况30%

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活动受到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欢迎,申请入党人数明显增多。

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上有新进展,事务所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拓展,人才队伍壮大,业务收入增幅明显。

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和内外和谐上有新气象,不正当压价竞争、出具不实报告等不诚信问题得到根本改观。

服务财政经济和客户社会上有新进步,服务财政经济改革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群关系和事务所与客户关系进一步密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增强,涉所涉师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加强基层党建上有新突破,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顺畅,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组织活动开展正常,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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