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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创先会办〔2010〕5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省直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创先会办〔2010〕4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使行业创先争优工作上再上新台阶。 附件: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略) 陕西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行业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 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办公室 行业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会计师 创先争优 领导点评 意见 转发 通知
报: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财政厅党组 送: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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