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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会行党办〔2011〕13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会行党〔2011〕42号)要求,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省行业党委办公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标准,以省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部署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确保省行业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新的实效。 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度评议的测评,达到充分收集群众评议的意见,更好的凝聚群众智慧,促进省行业党建工作,推进行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之目的。 二、参加评议测评的单位和人员 (一)全省各市行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全省行业共产党员; (三)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群众或群众代表。 三、测评时间和内容 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5日。 内容:对省行业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体评价。 四、方法 市行业党组织,可通过对本级党组织委员征求意见的方式,了解他们对省行业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体评价。 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内方面可通过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评议测评工作;群众方面由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召开座谈会或找党外群众了解情况等形式开展评议测评工作。 五、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实施。各市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的评议测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以行业各级党组织为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度的评议测评工作,狠抓落实,确保评议测评工作有序进行。 (二)行业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统筹安排当前的工作,组织和协调好,确保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测评工作顺利、按期完成,并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评议测评结果材料报送由各市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于2012年1月5日(星期四)前,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附件1、2发至省行业党委办公室。 附件: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议(市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测评表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议(会计师事务所党员/群众)测评表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代盖章)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行业 创先争优 群众 满意度 测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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