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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会行党〔2011〕35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各级团组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工作目标,即:“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通知〉的通知》(会行党〔201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行业团组织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 全省行业团组织的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扎实细致有组织、有计划的认真抓好。为此先行启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建设情况、团员(青年)的基本信息、分布及构成的摸底登记工作,这是推进全省行业各级团组织建设的前提,也是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现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提高建立健全全省行业各级团组织,加强行业团组织工作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的认识,全省行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本地区、本事务所的团组织建设工作,并负总责,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要积极支持本事务所团组织的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行业党组织,要主动地与市级组织部门、共青团市委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汇报市行业团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团员的基本情况,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和有领导的开展市级行业、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二、全省行业团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 全省行业各级团的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全省行业各级党的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使团的各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中心;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思想、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工作之中;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密切与广大青年的联系;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坚持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团的工作主要包括各级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工作目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通知》精神,把行业各级团组织建设成为党的工作有力助手,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行业全体团员教育、培养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后备力量。 三、积极创新行业团建工作方式 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师事务所已成立基层团组织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团章规定,指导团的工作,结合业务特点和青年实际,围绕行业发展和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团组织活动,努力把团的活动融入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融入行业管理工作、融入行业文化建设,大力推动行业基层党团组织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推。 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师事务所未成立基层团组织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要统筹安排、指导,推进本级行业团组织的组建及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带团建工作。 四、切实抓好行业各级团组织建设工作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通知》要求,对“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组织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基本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团员(青年)基本信息”进行登记,为不断推进行业各级团组织建设工作积累信息资料,完善基本信息建设; 2、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可先行组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组织及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 3、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团员的基本信息登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分别填报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注:对于2011年8月31日后未满35周岁的从业团员(青年)均须参加基本信息登记)。 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团员(青年)的基本信息登记资料,与本级行业团组织基本信息登记资料一并报送省行业党委办公室。 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团员(青年)的基本信息登记资料直接报送省行业党委办公室。 报送资料一律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截止日期:2011年9月10日。 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611739; 传 真:(029)87611712; 电子信箱:shanxizhu71@163.com。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转发《关于〈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通知〉》 2、陕西省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团组织基本信息登记表 3、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基本信息登记表 4、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团员(青年)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团组织 建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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