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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会行党〔2011〕33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开展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把我省行业“制度建设年”活动推向新的高潮,扎扎实实地推进制度建设。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学习,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认识,使完善制度建设成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上水平,创造新成绩的有力抓手,作为单位和个人创先争优的自动力;要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全面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并进一步完善补充、修订制度,更好地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促进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领导(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中指定专人具体抓,结合各项工作实际,把制度建设活动落到实处。 三、编制“制度建设目录”(2011年)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要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3月编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度建设文件目录(2011年)〉的通知》(附件2),结合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编制本市(级)行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目录”( 2011年)(见附件3),并予8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行业党办电子信箱。 四、建立省行业“制度建设进度月报统计”制度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本级“制度建设目录”(2011年),从本月起,每月30日报送当月“本级制度建设进度月报统计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发送至省行业党办电子信箱,遇到节假日顺延。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制度建设进度和落实情况。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指标评价体系中列示的指标(项目)、因素、要求等,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指标评价”得分,找准类别、项目、因素,逐项的与“陕西最大值、陕西平均值、全国最大值、全国平均值”进行比较,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保障,为下年度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指标评价”,取得新的成绩打好基础。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注册会计师管理机构(部门)、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度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稿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行业党办电子信箱。 省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9—87611739 电子信箱:shanxizhu71@163.com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略)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度建设文件目录(2011年)>的通知》(略) 3、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目录(2011年)(略) 4、市(级)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进度月报统计表(略)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 “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制度建设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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