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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会行党办〔2011〕5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贯彻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行业党建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会行党办〔2011〕7号)精神,深入总结我省行业党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实现行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长效化、制度化,现将《关于上报行业党建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我省行业党组织开展行业党建工作总结的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总结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系统开展党建工作,特别是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二)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系统开展行业党建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三)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四)进一步做好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二、要求 (一)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系统总结; (二)应本着客观反映、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总结材料; (三)总结材料注重提炼做法、成效和经验,尽量反映自身工作的特点、亮点,尽可能地用数据说明情况; (四)反映问题和困难要突出制度、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对于一般性问题略写; (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可操作性; (六)总结材料以纸质件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件加盖党组织印章上报。 请于8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件邮递,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shanxizhu71@163.com。 三、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502室 邮 编:710002 联系电话:029-87611739 附件: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行业党建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略) 中共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代盖章)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 行业 党建 工作 总结 上报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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