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沪注会行党字〔2013〕5号
2013-02-04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会行党〔201223号),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贯彻落实“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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