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2-11-27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行业营造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以十八大精神引领行业科学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决定举办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123日—5

地点:茶陵路2001楼(近瞿溪路)

二、培训内容

传达学习十八大精神,结合行业实际从政治、经济、文化不同角度解读十八大报告,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建设;提高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能力;《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解读;促进事务所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做强做大。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中注协远程教育系统向全行业直播。主会场设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各省区市设分会场。

四、培训对象

(一)主会场培训对象

1. 党组织负责人(13人)

201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前百强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综合排名靠前的本市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参加主会场培训。具体名单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

2. 党外代表人士(8人)

未参加201112月“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的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分会场培训对象

其他未参加北京主会场培训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党组织书记、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包括党委、党总支建制的党组织中的基层党支部书记。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一并做好本所行业党外代表人士的参会情况统计,于20121128日(星期三)前,将“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通过协会网站“文件上传”栏目上传,或者传真至行业党委。

(二)此次培训计算继续教育课时

联 系 人:李     姬琰敏   姚益超

联系电话:64227752  64225407  64226890

    真:64225756  64225717

 

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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