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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9〕49号)精神和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指导工作的通知》(财党〔2009〕26号)要求,经报请上海市委组织部同意,上海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于2009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成立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的通知》(沪财党直〔2009〕7号),正式批准成立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为加强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理顺行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2011年,根据中共上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沪财党组[2011]7号)要求,中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做相应调整。
一、行业党委成员
党委书记:袁白薇(上海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务副书记:任方方(上海注协秘书长、上海注协申诉维权委员会、编辑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建弟 (上海注协副会长、上海注协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
李 敏 (上海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编辑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上海经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张又模 (上海注协副秘书长)
钟 恒 (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级调研员)
唐玉芳 (上海注协申诉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二、行业党委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和财政部党组的有关决策部署。
2、按照中共上海市财政局党组的统一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和推动行业党建工作。
3、切实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
5、保证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依照法律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三、行业党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莲
联系电话:021-64227752
传 真:021-64225756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36楼
网站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版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电话:010-88250000 电子邮箱:cpa71@cicpa.org.cn 京ICP备 0503222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