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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内注会党[2011]1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会计科、注册会计师行业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0周年,展示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其在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广泛、深入、持续、有效开展,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011工作部署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十百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会行党〔2011〕4号)要求,中共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
各盟市行业党组织要充分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积极组织挖掘本地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并将有关申报和推荐材料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协会党委办公室。
评选材料盟市先进行业党组织评选对象要填写《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行业党组织登记表》,并附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评选对象要填写《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登记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先进个人需按照自身情况分别填写《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每名先进个人均要附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需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联系人:耿艺
联系电话:13337114293
电子邮箱:gengyi@cicpa.org.cn
附件:
1. 关于开展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细则
2.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推荐表.doc
3.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表.doc
4.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doc
5.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6.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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