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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文件
辽注党(2011)2 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先进行业党组织
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中注协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十百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1]4号)部署和省注协党委2011年工作要点,为庆祝建党90周年,展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其在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广泛、深入、持续、有效开展,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行业党委(总支)、先进事务所党支部、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办56号、省政办3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财政厅党组要求,着力提升创先争优科学机制建设,提升行业党建和党群共建工作水平,发挥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行业实现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目标
在全省行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进一步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开拓进取、勇挑重担、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的积极性,以实际业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
3、支部提名、群众评议、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选范围和授予称号
市级行业党委(总支)、各事务所党支部(含联合党支部),组织关系在行业内的中共正式党员,行业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非中共党员。相应授予先进行业党组织、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称号。
五、评选依据和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参考行业党组织考核评价结果和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依据推荐申报的主要事迹等综合进行评定。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1. 自身建设好。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健全团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书记领导有力;根据实际需要设有相应工作机构,配有必要工作人员;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 强化基层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全覆盖,全面理顺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
3. 开展活动好。适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广泛深入持续有效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宣传引导,能够因地制宜、因所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4. 发挥作用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结合行业特点,围绕诚信建设和新业务领域拓展、事务所组织形式转制、信息化建设等行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党建阵地建设;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 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决策部署;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积极开展事务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培训等各项培训、会议活动,人员参训率(参会率)高;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各项资料信息。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
2.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成中有管理层成员。
3.党员队伍好。党员组织关系顺畅,素质优良,有较强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数量结构合理,“双培”工程成效明显。
4.工作机制好。内部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组织隶属关系顺畅,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
5.工作业绩好。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6.各方反映好。党组织在合伙人(股东)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积极形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社会、同行和客户中有良好口碑。
7.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三)先进个人
本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
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做到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党性强、作风正,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重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明显等。
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要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所在事务所发展较快等。
六、评选名额分配
1、先进市行业党组织名额按照全省市级行业党组织数量的35%计算,共5个。
2、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按照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数量的10%计算,共计15个,由各市行业党组织根据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情况自行申报,省协会党委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各市上报先进事迹材料,按名额选定。
3、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名额按照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数量的3%计算,共计37名。凡有2名以上名额的地区,需要选报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只有一个名额的地区可自行选报(见下表)。
市别 |
含1名以上党员的事务所总数 |
事务所总数 |
事务所党组织总数 |
事务所党员数 |
先进个人 |
沈阳市 |
84 |
124 |
37 |
458 |
13 |
大连市 |
47 |
109 |
34 |
262 |
8 |
鞍山市 |
19 |
27 |
10 |
54 |
2 |
抚顺市 |
6 |
9 |
3 |
34 |
1 |
本溪市 |
9 |
11 |
8 |
69 |
2 |
丹东市 |
12 |
15 |
6 |
56 |
2 |
锦州市 |
13 |
14 |
9 |
43 |
1 |
营口市 |
16 |
19 |
9 |
62 |
2 |
阜新市 |
7 |
9 |
7 |
32 |
1 |
辽阳市 |
12 |
13 |
6 |
35 |
1 |
铁岭市 |
14 |
16 |
7 |
49 |
1 |
朝阳市 |
7 |
11 |
7 |
34 |
1 |
盘锦市 |
7 |
14 |
6 |
23 |
1 |
葫芦岛 |
6 |
8 |
4 |
18 |
1 |
合计 |
261 |
397 |
153 |
1229 |
37 |
七、评选程序、时间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市级行业先进党组织评选程序
(1)自行申报。
(2)省注协党委民主测评。
(3)省注协党委考核确定。
2、先进事务所党支部评选程序
(1)自行申报。
(2)市级行业党委(总支)民主测评。
(3)市级行业党委(总支)推荐。
(4)省注协党委考核确定。
3、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党支部提名。
(2)市级行业党委(总支)民主测评。
(3)市级行业党委(总支)推荐。
(4)省注协党委考核确定。
(二)评选时间
1、5月10日前,各事务所党支部要评选出一名先进党员或党务工作者,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市行业党委(总支)。
2、5月15日前,各市行业党委(总支)要评选出本地区先进事务所党支部、先进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或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省注协党办。
3、5月25日前,省注协党委完成考核、测评工作。
(三)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是我省行业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市行业党委(总支)、事务所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一个过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各市行业党委(总支)和事务所党支部要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在本地区行业内广泛开展动员,让全省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进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
3、发扬民主、严把程序
先进事务所党支部和个人的评选,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要有组织提名或推荐,接受群众评议的过程。努力做到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4、事迹真实、特点鲜明
评选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在本地区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其事迹具有鲜明特点和普遍的指导性。形成的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感人,语言要朴实无华。先进党组织事迹材料控制在30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左右。
八、考核、公示、上报
1、考核
省注协党委在5月15日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市行业党委(总支)评选出的先进行业党组织和个人进行实地考核、测评。
2、公示
省注协党委根据考核、测评结果,将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事迹简介上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上报
省注协党委根据各市上报的行业党组织典型事迹和考核、测评结果,按照中注协行业党委评选要求,优中选优,在5月31日前上报中注协行业党委,参加全国行业评选表彰。
九、表彰大会
省注协党委拟于“七、一”前召开全省行业党员代表大会,表彰评选出的先进行业党组织、先进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届时将邀请省财政厅党组(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领导、省两新组织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莅临指导。
附件:
1、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推荐表
2、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表
3、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5、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中共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报:财政部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辽宁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省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
送:各市财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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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推荐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 名 称 |
|
所辖事务所党组织数 |
|
|||||||
主 要 负责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任职 时间 |
|
||
民族 |
|
行政职务 |
|
|||||||
入党时间 |
|
学 历 |
|
学位或专业 技术职务 |
|
|||||
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
奖 惩 情 况 |
|
|||||||||
市 级 行 业 党委 (总支)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注协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此表可复制
附件2:
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 名 称 |
|
所辖党员 数 |
|
|||||||
主 要 负责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任职 时间 |
|
||
民族 |
|
行政职务 |
|
|||||||
入党时间 |
|
学 历 |
|
学位或专业 技术职务 |
|
|||||
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
奖 惩 情 况 |
|
|||||||||
市 级 行 业 党委 (总支)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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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协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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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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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入党时间 |
|
工作时间 |
|
学历 |
|
||||
学位或 专业技 术职务 |
|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
奖 惩 情 况 |
|
||||||||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级 行 业党委 (总支)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注协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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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制
附件4:
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入党时间 |
|
工作时间 |
|
学历 |
|
|||||
学位或 专业技 术职务 |
|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
党务 工作 年限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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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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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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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党组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级 行 业 党委 (总支)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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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协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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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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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支持党建工作
(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职务 |
|
工作时间 |
|
学历 |
|
||||
学位或 专业技 术职务 |
|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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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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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
奖 惩 情 况 |
|
||||||||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级 行 业党委 (总支)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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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协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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