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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
根据《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赣会行党[2010]26号)的要求,为更好地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了解掌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经研究,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陆续派出巡回指导组,对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共同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回指导组要定期深入巡回指导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巡回指导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拟定活动计划,理清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事务所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作用,共同推进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二、巡回指导组要合理安排巡回指导计划,深入每个设区市,分别察看1一2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和随机走访等方式方法,了解掌握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向事务所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馈情况。
三、巡回指导组要注重巡回指导地区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办发[2010]25号)、省行业党委《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赣会行党[2010]26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推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四、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巡回指导组开展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巡回指导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本地区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
五、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巡回指导各项服务工作,制定巡回指导工作手册,统筹协调、均衡安排巡回指导工作,定期呈报相关信息,负责登记和落实巡回指导组提出的意见。
六、巡回指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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