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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圆满完成第二次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
为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创新管理模式,运用系统全面的综合评价机制,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2010年4-11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评选出AAA级会计师事务所8家,AA级会计师事务所18家,A级会计师事务所11家。评价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评价满分为100分,评价内容涵盖事务所的制度建设(10%)、职业道德(25%)、执业质量(40%)、综合管理(10%)、队伍建设(15%)等五个方面,90分以上为AAA级,80-90为AA级,70-80为A级。
一、精心设计评价制度。为了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素质和自律管理水平,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06年12月,江西省注协出台了《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确立了从制度建设、职业道德、执业质量、综合管理、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实行事务所综合评价的基本制度。为保证综合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专门设立了综合评价委员会,并制定了综合评价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评价委员会了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权利义务等内容。2007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次综合评价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经广泛征求意见,重新修订了《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AA、A级两个等级修改为AAA、AA、A级三个等级,调整了指标权重和评价期间。2010年初,组织专业骨干力量,经过反复研讨、论证,对《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重新调整了分值设置和评价细项内容,使评价更加贴近行业实际,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
二、周密部署评价工作。2010年4-11月,江西省行业党委、省注协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完成第二次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事务所自愿申报阶段。事务所对照评价文件,组织材料,自愿申报;第二阶段由设区市注协初步评审阶段。对照《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对事务所的申报材料调查核实,结合日常管理信息,分类逐条评审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第三阶段为省注协复核阶段。6月,省注协从行业抽调24名业务骨干,组织6个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专门组织召开了检查培训布置会,统一培训检查人员、强调检查纪律要求。评价人员经过38天的现场检查,收集复核了大量资料。检查结束后,协会组织召开了检查汇报会,听取检查人员的汇报以及对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评价工作;第四个阶段为评审、公布阶段。省注协根据各检查组现场收集的材料,组织人员认真进行了梳理、汇总。11月,综合评价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审议综合评价工作,最终确定评价结果,并通过会刊、网站等渠道向行业内外公布。
三、积极推介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的内容涵盖事务所的制度建设、职业道德、执业质量、综合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条款细致,内容丰富,构建了一个事务所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对于引导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走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路子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也是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创先争优的一项很好的机制。综合评价结果为社会公众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参考指引,并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成功举措。评价结果公布之后,江西省注协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综合评价的作用。一是为参加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管理建议书,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内部管理;二是大力推介综合评价结果,利用新闻媒体、制作宣传图册,进一步加大综合评价工作和获得等级事务所的宣传,扩大综合评价的社会影响;三是利用组织优势,向行业重点客户集中推介综合评价结果,为重点客户提供参考。四是把综合评价工作和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尝试推行分类监管,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不同监管等级和检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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