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的通知
2011-03-31

转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的通知
吉会行党[2011]6号

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现将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 、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财创先会办〔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和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公开承诺书务于3月25日前报市(州)行业党组织,并报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备案(电子版)。

  联系人:贾宜宏 刘晶
  电  话:0431-88591885 88591816
  E-MAIL:jlxx@cicpa.org.cn

  附件: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创先争优  承诺 通知
  抄送:中注协行业党委办公室、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中共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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