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会行党〔2010〕60号
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以及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实现行业整体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激发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的需要;是进一步促进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客户社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是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服务本地区本行业本事务所中心工作的需要。
行业发展和党建工作呈现良好态势,行业实现整体跨越式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行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行业党组织和行业全体共产党员必须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重任和政治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发挥作用,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建功立业,形成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行业谋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促进行业整体跨越式发展,通过行业整体跨越式发展展示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广泛、深入、持续推进,坚持从地区、行业和事务所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行业党建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诚信和谐、服务客户社会、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本事务所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诚信和谐,就是要及时做好合伙人(股东)和员工思想工作,引导和监督他们恪守职业道德,诚信执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事务所先进文化;大力改善内部治理和管理制度,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服务客户社会,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客户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让党员服务和带动员工客户,员工客户支持事务所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事务所与客户关系。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加强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动态管理,做到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选好配强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力实施“双培”(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工程,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等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明确活动主要内容
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同时开展多种内容的评先评优活动。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成中有管理层成员。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组织关系顺畅,素质优良,有较强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数量结构合理,“双培”工程成效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内部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组织隶属关系顺畅,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四是工作业绩好。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各方反映好。党组织在合伙人(股东)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积极形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社会、同行和客户中有良好口碑。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有较高理论水平;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员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四、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按照 “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统分结合、开拓创新,典型引路、全面参与”的要求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特别注重典型引路,不断挖掘、培育和树立不同阶段、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注册会计师行业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实现组织和党员全覆盖。
本次全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的载体是:践行科学发展,争做诚信模范,打造社会信赖、让党放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各地行业(协会)党组织和事务所党组织要根据本地区行业和事务所实际情况与党员岗位特点,因地制宜、因所制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体现行业特色,积极探索创新,细化活动目标任务,确定具体活动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评比方式,力争形成科学发展主题突出、整个活动百花齐放、每家事务所都见实效、每位从业人员都有进步的生动局面。
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和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要结合调研、督查等工作,至少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地方行业(协会)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所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适时点评。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至少接受一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点评。可以集中点评,也可逐个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群众评议。地方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对所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群众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四)评选表彰。行业(协会)党组织对下级行业(协会)党组织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地方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对所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财政部门和行业党组织加强指导。要将地方党委领导与财政部门和行业党组织指导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形成合力。财政部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旭人
副组长:廖晓军 李 勇 王 军 刘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
主 任:王 军
副主任:陈毓圭 董新钢 梁立群
领导小组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成立相应指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级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或领导责任,特别是省级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谋划和推动本地区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有效开展。行业(协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行业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行业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大力宣传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地区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在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门户网站、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中国注册会计师》等网站和杂志上开设专栏,注重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采取调研座谈、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网站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 版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电话:010-88250000 电子邮箱:cpa71@cicpa.org.cn 京ICP备 05032222-2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60号 您是本网站第 位访客,谢谢您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