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1-03-31

转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吉会行党[2011]7号

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行业党组织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所属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动员行业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活动,并在学习活动中,创新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附件: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开展“学党史、知党情、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教育活动  通知
  抄送:中注协行业党委、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中共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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